现将6宗违法案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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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荔湾区桥东市场某蔬菜档哄抬价格案年6月3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号)》,将石围塘街调整为封控管理区域,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石围塘街封控管理区域内。当事人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本地菜心的销售价格(15元/克),远高于当天(6月3日)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中本地菜心零售价(4.元/克)。当事人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蔬菜销售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案例二和案例三:番禺区南浦综合市场某猪肉档加价销售猪肉案年5月30日,执法人员对番禺区南浦综合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市场内某亮猪肉档和某彬猪肉档在销售瘦肉、排骨等商品时,收取标价以外未标明的费用。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分别立案调查。案例四:番禺区洛浦冯某某食品店加价销售猪肉案年5月30日,执法人员对番禺区洛浦冯某某食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售的部分商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案例五:荔湾区茶滘市场蒋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年6月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荔湾区茶滘市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西红柿、土豆、冬瓜、娃娃菜等农副产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案例六:花都区某药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近日,执法人员对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的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销售的口罩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对趁疫情哄抬物价等行为零容忍!各位街坊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政府服务热线电话“”或“”举报广州疫情牵动人心但是在防疫紧要关头仍有人不遵守防疫管理规定隐瞒活动轨迹甚至殴打民警最终被刑拘6月8日上午,广州市召开疫情防控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会上,广州警方通报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6个案例。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炳升通报了广州警方近日依法查处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6个案例。详情如下:第一类依法查处隐瞒旅居史、接触史行为的案例5月25日下午,家住番禺区大石街北联村的祝某前往荔湾区白鹤洞街某小区探望父母(其父母在30日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祝某后因出现咳嗽、发热症状,先后于6月2日、4医院就诊,但祝某未如实告知医生近14天内的旅居史,隐瞒曾与确诊病例接触以及到过疫情高发区的事实,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至6月6日祝某被采取隔离措施前,其活动轨迹已涉及医院、球场等公共场所,导致部分群众成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需要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引发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目前,祝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第二类依法查处散布谣言行为的案例①越秀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广州某广告有限公司的三、严控聚集性活动。
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减少人员聚集。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鼓励通过云看展、云旅游、云赏剧等多种线上方式,丰富文化广电旅游产品供给。
四、各单位从严从紧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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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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